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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管理办法
第一章
总
则
第一条
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
建立
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工作制度,
培养造就一支素质
优良、数量充足、门类齐全、结构合理,适应企业科学发展需要
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,
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服务,
依
据有关规定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
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后备人才的选
拔及管理。
第三条
选拔后备人才,必须遵循和坚持以下原则:
(一)德才兼备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原则;
(二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;
(三)注重发展潜力、重视培养提高原则;
(四)备用结合、动态管理、统一调配使用原则。
第二章
条件和资格
第四条
后备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:
(一)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
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决执行党的
路线方针政策,
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,
具有坚定的理想
信念和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;